肇星管党发【2012】5号
印发《星湖管理局党委关于2012年纪律
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直属各党支部,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同意,现将《星湖管理局党委关于201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委员会
2012年8月29日
星湖管理局党委关于2012年纪律
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和《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关于2012年我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肇委办[2012]27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12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教育、党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通过教育学习,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始终保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队伍纯洁、清正廉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实现星湖景区“四大提升”(景区营销大提升、景区形象大提升、景区接待服务水平大提升、景区队伍素质大提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障。
二、教育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学习内容主要包括: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汪洋同志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在十一届省委一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在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朱小丹同志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纪委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
(一)开展以党的宗旨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章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群众路线,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把“三服务”(服务市民、服务游客、服务市中心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开展以党的优良传统为主要内容的党风教育。面向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良好的作风凝聚党心民心,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铺张浪费,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好头、做表率,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弘扬新风正气。
(三)开展以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法规制度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制度意识;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大力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推动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融入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四)开展以勤奋敬业为主要内容的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积极运用从政道德模范开展示范教育,深刻剖析从政道德失范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以德律己、勤廉从政,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不强、执行力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建立健全行为规范、文明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从政行为和道德操守。
三、教育对象和时间安排
教育的对象是星湖景区全体党员,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非中共党员的领导干部也纳入教育对象。
根据实际,在8月到9月期间,相对集中5—7天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局党委委员、局党员领导干部、局非党员的领导干部、局属各单位(党支部)“一把手”参加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局属各党支部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体学习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全体党员除参加集中学习外,要坚持以自学为主。
四、主要措施
按照教育内容和对象,立足星湖景区实际,找准教育的关键点、结合点,创新载体、丰富形式,扎实推进纪律教育活动,提高教育实效。
(一)开展教育活动
1、开展专题片观看教育讨论活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各单位(党支部、科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专题教育片《一手遮天下的腐败——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警示教育案例》和《失德之害——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同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2)》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
2、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市纪委的有关部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运用参观学习、现身说法等形式,运用反面典型,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组织局副处以上的党员干部到由市纪委联合广东四会监狱、市检察院、四会市纪委在四会监狱建设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二)开展专题活动
1、深化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紧紧围绕“三服务”为内容,进一步加强星湖景区作风建设,积极开展“三诺”(承诺、践诺、评诺)活动,提出“三诺”的具体事项、工作目标、办理时限和廉政措施, 体现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要求。建立健全动力督查点评机制,确保“三诺”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动力激发机制和典型带动机制,党员带动群众,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在一线部门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要求共产党员佩戴党徽上岗,积极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诚信服务和廉洁服务,以推行问责制为有效监管,努力实现“四个进一步”(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目标。
2、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星湖风景名胜区是全国十大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结合肇庆市正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加强星湖景区精神文明建设,自觉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教育。
(三)参加市纪委统筹安排的相关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党员观看中央纪委拍摄的电影《忠诚与背叛》;积极参加市纪委牵头组织举办的“清风和韵——肇庆市廉洁文艺创意精品汇演”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全市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三纪”培训班。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各单位(科室)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重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把纪律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教育整体部署,做到通盘考虑,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同时,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保证纪律教育工作在思想、组织、措施和效果得到有效落实。
(二)突出教育重点。注重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针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三)创新方式载体。既要坚持运用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也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学科、新技术、新知识和纪律教育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手段,增强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各党支部、各单位(科室)要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与我局提出的“三服务”“四大意识”结合起来,与本党支部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注重教育成效。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纪律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教育效果。要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办几件群众关注的有影响的实事、好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各党支部、各单位(科室)要加强对纪律教育活动的组织,认真做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总结,于9月17日前书面报送局人事科(联系人:刘炳坚,联系电话:2302632,邮箱:92.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