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星管党发【2012】7号
关于印发《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领导
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党支部,局各科室: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市党廉办《关于上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通知》(肇党廉办发电[2012]1号)要求,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并印发《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及局各科室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领导机制,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安全、稳定、和谐景区,实现星湖景区“四大提升”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委员会
2012年8月30日
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领导
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通知》(肇发【2012】16号),市党廉办《关于上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通知》(肇党廉办发电[2012]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做到“一岗双责”,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特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党委书记、局长程彦春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对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定期研究,做到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完善的各种管理、监督制度,加强监督,建设廉洁景区。
三、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认真分析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及时提出意见,指导、组织并支持纪委开展工作。
四、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和党内监督五项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持抓好选拔任用局管干部工作,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负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党支部书记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邱国庆
一、协助党委书记、局长抓好局及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市场拓展科、挂点联系的七星岩游览公司、鼎湖旅行社(鼎湖山观光车有限公司、避暑山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特别是针对在市场营销、企业经营的业务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抓好作风纪律教育工作,及时向党委书记、局长反映。
三、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的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四、负责对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好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管好队伍;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莫剑铮
一、协助党委书记、局长抓好局及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人事科、挂点联系的星湖文物管理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局纪检监察工作负总责。
二、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特别是针对在干部任免、人事管理、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程招投标、工青妇等业务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抓好作风纪律教育工作,及时向党委书记、局长反映。
三、负责落实中共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计划和措施,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提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局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负责对局和局属单位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强化纪委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违法违纪的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落实;认真执行党内五项监督制度,保证上级党委、纪委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
五、负责对局管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对领导干部的三项谈话 (廉政责任谈话、任前廉政谈话、信访监督谈话) 制度;认真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六、抓好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检查、考核等工作。
七、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好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管好队伍;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党委委员、副局长杨乃民
一、协助党委书记、局长抓好局及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办公室、安全管理科、挂点联系的星湖牌坊广场管理处、星湖水域管理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特别是针对在行政后勤、物资采购、安全管理、保安队伍管理、渔政执法等业务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抓好作风纪律教育工作,及时向党委书记、局长反映。
三、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的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四、负责对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好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管好队伍;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副局长谭卓
一、对分管的规划建设科、财务管理科、挂点联系的星湖园林建设管理所、星湖服务社(星湖物业发展公司、星湖爱卫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抓好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特别是针对在规划审批、工程建设、工程验收、财务管理等业务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抓好作风纪律教育工作,及时向党委书记、局长反映。
三、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的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四、负责对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好分管部门和挂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管好队伍;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