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我省将于明年上半年举办2012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1.我省2012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继续面向社会。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有志投身旅游业,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人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地区永久性居民)均可报考。
2.本次口试只开设中文、英语、日语。报考2011年度第二次导游资格考试小语种,“导游服务能力”(口试)未通过,但已通过“导游综合知识”(笔试)的考生,需在2012年第二次导游资格考试加考“导游服务能力”(口试)考试。
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导游员,可申请加考外语口试取得外语《导游员资格证书》。
已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有意向到广东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需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与本次考试同时进行。
参加我省2011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新考生,已通过“笔试”或“口试”的,可申请加考尚未通过的科目。“笔试”成绩通过的,加考“口试”的语种可更换。
(二)报名时间
常规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0日至2012年1月10日(广州市以外地区)。
网络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4日至2012年1月10日,现场审核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12日(只限广州市)。
(三)报名形式、程序及必备资料
1.常规报名
(1)个人报考者可直接向本人所在地级市报名点报名,旅行社、学校报考者在单位报名后由负责人统一到报名点报名。具体报名点地址、联系电话等详见《全省各地报名点/现场审核点一览表》(见附件7)。
(2)报考者须认真填写《广东省2012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者报名时向报名机构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县(区)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2011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生及加考考生可免)原件,并随报名表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四张大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
(3)已取得《导游员资格证》并加考外语口试或外省加考的考生,除依照以上报名程序外,另须出示《导游员资格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各报名点需在2012年1月13日前向省导考办报送以下资料: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发票汇总表(见附件5)、相册底页(见附件3)等,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
2.网络试点地区(广州市)
(1)本次网络试点地区(广州市)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方式,考生个人或单位须登录广东省旅游局政务网(www.gdta.gov.cn)进行注册和报名,具体办法可参阅《网络报名须知》(见附件8)。
(2)考生网络报名结束后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审核点审核资料。各地现场审核点地址、联系电话等详见《各地现场审核点一览表》(见附件7)。
(3)各现场审核点在审核报考者资料后需通过指定账号登录网页点击确认,并保留1份《报名表》及相关复印件、相册底页贴好1份寄省局办证使用。
(4)广东省旅游局政务网站(www.gdta.gov.cn)是本次导游资格考试信息发布(包括报名文件、网络报名和成绩查询)唯一官方网站。
二、培训和教材
(一)考生自愿参加培训。各地市旅游局结合实际,根据考生的需求开设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专题讲座,供考生选择。
(二)各市旅游局要充分调动旅游院校的培训力量,支持有良好培训条件和旅游教育师资力量的院校或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并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培训质量、培训收费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三)本次考试考生可选用省导考办2007年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词》和2009年新版《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广东英语导游》、《广东日语导游》及2011年版《考试指南》、《现场导游必读》等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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