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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我省2012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4/28 15:44:00  主任编辑:王志强  来源: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9月16日上午

  (9:30-11:00)

  导游综合知识

  9月16日下午

  (14:00-16:30)

  导游能力测试

  (四)准考证。

  《准考证》由省导评办统一制作后快递给各市旅游局。报考人员于9月3日-12日上班时间到各地市旅游局领取。

  (五)评卷。

  评卷工作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六)公布成绩、发证。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委员会于2012年11月23日前委托省导评办公布成绩。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对通过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省导考办发放“全国高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四、费用

  (一)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费用每人200元。

  (二)我省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省财政。考生向报名点缴费后领取回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需发准考证时才能领取)。各市缴费基本步骤是:

  1.各报名点于6月10日前将《收据录入汇总表》上报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中心收到汇总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快递方式将《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发往各报名点;

  2.各报名点按《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款项并索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据》。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考点的设置

  考试组织工作由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考试所设考点定在广州市,具体地址将在《准考证》标注。

附件:1.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

      2.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录入汇总表

      3.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相册底页

      4.广东省非税收入系统转账缴款流程

      5.全省各报名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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