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国务院正式转发《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确认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四大节日期间收费公路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消息一出,很多车主为这一惠民措施叫好,不过也有的担心实施之后,大量私家车涌上高速公路,加剧拥堵。
文件:四大节日免收通行费
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车辆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也就是说,免费时段是从这四大节日放假第一天0:00开始,至假期最后一天的24:00结束,其中,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时间为准,高速公路则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时间为准。此外,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免费通行,由省(市、区)人民政府决定。
事实上,重大节假日是否免收小客车通车费早被提上了议程,河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宁夏等部分省区,已经试行了春节期间分时段免费通行的措施。与此前热议的“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放行相比”,该实施方案免费范围扩大到所有的收费公路,且免费时间从节假日当天扩大到整个假期的连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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