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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四大节假日7座以下小车免收过路费
发布时间:2012/8/7 9:18:00    来源:广州日报

  国务院批准: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四大节假日7座以下小车免收过路费

  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小汽车的通行费拟将免收!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这一消息。不少私家车主对这一惠民举措叫好,希望能够尽快实施。不过,也有部分交通业内人士担忧,太多人自驾车出游,交通秩序恐怕更难维持。

  政策

  交通运输部:

  部分省市已试行免费通行

  昨日,《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全文正式公布在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上。根据该方案,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出行,一直是社会公众普遍的期待。据交通运输部业内专家介绍,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后,平均每个人可能也就能省下几十元,但整体估算下来,一年可让利于民上百亿元。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此前表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此前已由五部委办在各地进行实践,“据我们了解掌握的,最近这两年在河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地方,已经试行春节期间分时段免费通行的措施。尽管是试行,措施一出台,就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何建中认为:“据我们了解,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一些流量比较大的高速公路收费站点确实有拥堵现象的发生。广大出行者既期盼能够快捷出行,也期盼着免费放行。交通运输部这几年也采取了一些改进措施,如大力推广联网收费,电子不停车收费,高峰时段增加临时收费道口等,使通行效率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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