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网讯 记者近日从南方电网肇庆分公司了解到,自7月1日起我市将按照全省统一规定,对全市范围内所有“一户一表”的家庭试行阶梯电价。按照相关规定,阶梯电价第一档为260度,第二档为261至600度,第三档为601度以上。
试行阶梯电价,教你如何算明白电价
据南方电网相关工作人员的介绍,由于肇庆市绝大部分地区推行的都是两月缴纳一次电费,因此对于这些家庭来说,阶梯电价的档位也相应地乘以二进行计算,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的电量分别为520度、521至1200度、1201度以上。
在试行阶梯电价时,以两月缴纳一次电费的家庭为标准。用户用电量如果在520度内维持现行电价不变,即0.7元/度;用电量在521度至1200度的,在减去第一档电量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0.75元/度;用电量在1201度以上的,每度加价0.3元,即1元/度。
以一户家庭为例,如果两个月的用电总量为1300度,那么这个家庭要缴纳的电费为:
第一档电费=520×0.7=364元
第二档电费=(1200-520)×(0.7+0.05)=510元
第三档电费=(1300-1200)×(0.7+0.3)=100元
总电费=364+510+100=974元
考虑到夏季是南方地区的用电高峰,因此阶梯电价将会按季度试行。夏季标准从5月至10月。非夏季标准则涵盖了1月至4月、11月至12月。在冬季标准期间,阶梯电价第一档、第二档和第三档的电量也会做相应调整,分别是200度、201—400度、401度以上。
南方电网肇庆供电局市场及客户服务部副主任丁文强向记者介绍,“由于试行阶梯电价是从7月1日开始,而我市绝大部分家庭是实行双月交电费的。因此对于在8月份缴费的用户来说,他们6月份的电费依然是按照未推行阶梯电价前的费用标准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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