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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成为“全省首批法治城市创建先进”
发布时间:2012/12/5 11:05:00  主任编辑:王志强  来源:今日肇庆网

  今日肇庆网讯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记者今天了解到,肇庆市日前被省普法办、依法治省办评为“全省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成为全省6个获得这项殊荣的地级市之一;我市下属的四会市和德庆县也被评为第二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共28个),这是对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

  我市自2009年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以来,敢于先行先试,着力打造“法治肇庆创建模式”,构建长效法治创建工作机制,确保了宣传发动、工作部署、职责分工和组织保障的“四到位”,做到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工作制度和考评机制“五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不仅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联合印发《肇庆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把法治创建工作纳入我市“十一五”、“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市委年度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同时坚持把法治创建工作提升到一把手系统工程,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一线督查指导。同时积极推进良法善治,从抓执政执法规范做起,积极探索构建法治城市科学体系的方法和途径,通过三年多的努力,我市在市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经济法制建设、行业依法治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公正司法、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和法律监督体系、以及加强普法教育等方面都取得了全面进步,公众的安全感也逐年提升,市民的法治意识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与此同时,我市抓住评先活动契机,法治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自今年5月全国、全省开展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第二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先活动以来,肇庆市和四会、德庆顺利通过了省检查组的检查考核,省检查组对我市的法治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认为肇庆的法治创建活动覆盖面广,举措有力,工作扎实,形式新颖,亮点耀眼。

  目前,省已将肇庆市和四会市向全国普法办推荐,参加“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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